证监会就“药明康德股八股牛根泡水治什么病东上海瀛翊因违规减持被罚”答记者问 坚决依法查处违规减持行为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证监会就“药明康德股八股牛根泡水治什么病东上海瀛翊因违规减持被罚”答记者问 坚决依法查处违规减持行为

问:近来,证监会针对药明康德股东上海瀛翊违规减持行为宣布行政处分事前奉告书,系新《证券法》施行以来因违规减持被处分的首个事例。请问释放了怎样的监管信号?

答:2021年5月,药明康德股东上海瀛翊违规减持股份,违背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矩》(以下简称《减持规矩》)有关规矩,证监会拟按照《证券法》第186条对上海瀛翊做出行政处分。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股份,损坏证券商场次序、危害投资者权益,一直以来是证监会监管法律的要点。新《证券法》第36条专门对股份减持行为做出标准,要求不得违背证监会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刻、卖出数量、卖出方法、信息发表的规矩,并应当恪守证券买卖所的事务规矩,一起还清晰了罚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认真学习、严格恪守。违背上述规矩的,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职责。

针对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证券法》提出信息发表的准则性要求,《减持规矩》坚持“以信息发表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对事前、事中、过后信息发表做出详细、细化规矩,例如,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经过会集竞价买卖减持股份的,应当在初次卖出15个买卖日前预先发表减持方案等。这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的重要准则性组织,也是境外老练商场的遍及做法。在减持股份过程中违背信息发表要求的,归于典型的违规减持行为。相关主体应当深刻理解规矩内在、充分认识违规职责、自觉恪守有关要求,促进构成杰出商场生态和环境。

下一步,证监会将实在履行《证券法》和中办、国办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冲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定见》,坚决依法查处违规减持行为,引导股东、董监高标准、理性、有序减持,保护资本商场买卖次序。

发布于 2022-09-23 0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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