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加强商业银行金融天津股票配资资产风险分类管理

新华社北京2月11日电(记者李延霞)为进一步推进商业银行精确辨认、评价信誉危险,实在反映财物质量,我国银保监会会同我国人民银行联合拟定《商业银行金融财物危险分类方法》,于11日正式对外发布。

信誉危险是我国银行业面对的最主要危险,完善的危险分类准则是有用防控信誉危险的条件和根底。据介绍,1998年,人民银行出台《借款危险分类辅导准则》,提出五级分类概念。2007年,原银监会发布《借款危险分类指引》,进一步明晰了五级分类监管要求。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财物结构产生较大改变,危险分类实践面对许多新状况和新问题。”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明,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学习国际国内杰出规范,并结合我国银行业现状及监管实践,拟定该方法,有利于银行业有用防备化解信誉危险,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方法将危险分类目标由借款扩展至承当信誉危险的悉数金融财物,明晰金融财物五级分类界说,设定零售财物和非零售财物的分类规范,提出重组财物的危险分类要求,一起要求商业银行健全危险分类管理架构等。

逾期天数和信誉减值是财物质量恶化程度的重要目标。针对现行指引对逾期天数与分类等级联系的规则不行明晰的状况,方法规则,金融财物逾期后应至少归为重视类,逾期超越90天、270天应至少归为次级类、可疑类,逾期超越360天应归为丢失类。

方法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充分考虑对组织和商场的影响,方法设置了过渡期。商业银行自方法正式实施后新产生的事务,应按方法要求进行分类;方法正式实施前已产生的事务,商业银行应制定从头分类方案,于2025年12月31日前按季度有方案、分过程对一切存量事务悉数按方法要求从头分类。

发布于 2023-11-29 0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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