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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内容的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举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计划》。公司已在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9年5月30日发表了《回购陈述书》(公告编号:2019-08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及《证券》、《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我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发展状况

依据《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施行细则》的相关规则,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买卖日内发表到上月末的回购发展状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发展状况公告如下:

到2019年9月30日,公司经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会集竞价买卖方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00,211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0.4753%,最高成交价为14.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8元/股,成交金额为16,032,466.80元(不含买卖费用)。回购施行状况契合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及相关法令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阐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刻、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法契合公司《回购陈述书》的内容。

2、公司回购股份的时刻、回购股份数量及会集竞价买卖的托付时段契合《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施行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则。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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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定时陈述、成绩预告或成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买卖日内;

(2)自或许对本公司股票买卖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严重事项产生之日或许在抉择计划过程中,至依法发表后两个买卖日内;

(3)我国证监会规则的其他景象。

3、公司初次回购股份现实产生之日(2019年6月14日)前五个买卖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9,476,526股。公司每五个买卖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越初次回购股份现实产生之日前五个买卖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869,132股)。

公司未在下列买卖时刻进行回购股份的托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约束。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买卖涨幅约束的价格。

5、公司后续将依据商场状况施行本次回购计划,并依据相关规则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69证券简称:康达新材公告编号:2019-128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

暂时股东大会抉择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呈现否决计划的景象;

2、本次股东大会不触及改变以往股东大会已经过的抉择;

3、本次股东大会采纳现场投票与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举行;

4、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举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计划》,公司抉择运用自有资金以会集竞价方法回购公司股份。到股权挂号日,公司总股本为252,492,921股,其间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200,211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51,292,710股。

一、会议举行和到会状况

(一)会议举行状况

1、会议告诉状况: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在《证券日报》、《证券》、《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cninfo)于2019年9月20日刊登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第三次暂时股东大会告诉的公告》。

2、会议举行时刻:

(1)现场会议举行时刻: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络投票时刻:经过深圳证券买卖所买卖体系进行络投票的时刻为2019年10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经过深圳证券买卖所互联投票体系进行络投票的时刻为2019年10月7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恣意时刻。

3、会议举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川环南路958号万信酒店一楼万信厅;

4、举行方法:现场投票与络投票相结合;

5、招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掌管人:因为董事长王建祥先生出差,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则,由副董事长姚其胜先生掌管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招集、举行及表决程序契合《公司法》等有关法令、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则。

(二)会议到会状况

1、到会本次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托付的代理人合计19人,代表股份86,129,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4.2744%。

(1)现场到会状况

到会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托付代理人合计17人,代表股份86,107,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4.2657%。

(2)络投票状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络投票的股东合计2人,代表股份2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8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到会了会议,高档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计划审议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络投票的方法对计划进行表决,表决具体状况如下:

1、审议经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出资建造协议书的计划》

表决状况:赞同86,106,915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2%;对立22,000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放弃200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间,中小出资者表决状况为赞同4,726,854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中小出资者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5%;对立22,000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中小出资者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3%;放弃200股,占到会本次股东大会中小出资者有用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表决成果经过。

2、审议经过了《关于拟签署商务配套项目协议书的计划》

三、律师出具的法令定见

1、律师事务所称号: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字:姜涛、周峰

3、结论性定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举行、到会会议人员的资历及代表的股份数量、表决程序及表决成果等相关事宜均契合《公司法》等相关法令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构成的各项抉择合法有用。

四、备检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暂时股东大会抉择;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暂时股东大会的法令定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发布于 2022-04-01 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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