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0876新希望关于“浙商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022
转股简称:浙商转股
转股价格:12.46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19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11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略
根据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露发行可转化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答应[2019]226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许“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向社会揭露发行面值总额35亿元的可转化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浙商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生意所自律监管决议书[2019]46号文赞同,公司35亿元可转债于2019年3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生意所挂牌生意,债券简称“浙商转债”,债券代码“113022”。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露发行A股可转化公司债券征集阐明书》(以下简称“《征集阐明书》”)的约好,公司该次发行的“浙商转债”自2019年9月19日起可转化为公司A股普通股。
二、浙商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划:人民币35亿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6年,即2019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1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19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11日;
(六)转股价格:人民币12.46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022
可转债转股简称:浙商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依照上海证券生意所的有关规定,经过上海证券生意所生意系统以报盘方法进行。
2、持有人能够将自己账户内的浙商转债悉数或部分请求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化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生意日内屡次申报转股的,将兼并核算转股数量。转股时缺乏转化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生意日经过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承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生意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关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践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核算转化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刻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19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11日)上海证券生意所生意日的正常生意时刻申报转股,但下述时刻在外:
1、浙商转债中止生意前的可转债停牌时刻;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刻;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请求中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住及刊出
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请求承认有用后,将记减(冻住并刊出)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一起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结改动挂号。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生意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请求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生意日上市流转。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平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产生有关税费,由交税义务人自行担负。
(七)转化年度利息的归属
浙商转债选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法,计息开端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9年3月12日。在付息债务挂号日前(包含付息债务挂号日)转化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用当期及今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1、浙商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2.53元/股,不低于征集阐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生意日公司股票生意均价(若在该三十个生意日内产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景象,则对调整前生意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核算)、前二十个生意日公司股票生意均价(若在该二十个生意日内产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景象,则对调整前生意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核算)和前一个生意日公司股票生意均价中的最高者。
2、因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配施行,浙商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2.46元/股,详细状况请拜见《可转债转股价风格整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刊登在《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生意所站(sse)。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核算公式
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状况(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添加的股本)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终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一起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一起进行:P1=(P0-D+A×k)/(1+n+k)。
其间: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呈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改动时,将顺次进行转股价风格整,并在我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发表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风格整日、调整方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风格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请求日或之后,转化股份挂号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请求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履行。
当公司或许产生股份回购、兼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景象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产生改动然后或许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务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状况依照公平、公平、公允的准则以及充沛维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准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风格整内容及操作方法将根据到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分的相关规定制定。
(三)转股价格向下批改条款
1、批改权限与批改起伏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恣意接连三十个生意日中有十五个生意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批改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计划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方可施行。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逃避。批改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举行日前三十个生意日公司股票生意均价、前二十个生意日公司股票生意均价和前一个生意日公司股票生意均价中的最高者。一起,批改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生意日内产生过转股价风格整的景象,则在转股价风格整日前的生意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核算,在转股价风格整日及之后的生意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核算。
2、批改程序
如公司决议向下批改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我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发表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批改起伏、股权挂号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如需)。从股权挂号日后的第一个生意日(即转股价格批改日)起,开端恢复转股请求并履行批改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批改日为转股请求日或之后,转化股份挂号日之前,该类转股请求应按批改后的转股价格履行。
五、可转债的换回条款
1、到期换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满后五个生意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5%(含最终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换回悉数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换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景象的恣意一种呈现时,公司有权决议依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换回悉数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假如公司股票接连三十个生意日中至少有十五个生意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缺乏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核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换回日止的实践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生意日内产生过转股价风格整的景象,则在调整前的生意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核算,在调整后的生意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核算。
六、可转债的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征集资金运用的施行状况与公司在本征集阐明书中的许诺比较呈现改动,且该改动被我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动征集资金用处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受骗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悉数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力。在上述景象下,可转债持有人能够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施行回售的,主动损失该回售权。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要了解浙商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我国证券报》、《证券》及《证券日报》的《征集阐明书》及刊登于上海证券生意所站(sse)的《征集阐明书》全文及摘要。
联络部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络电话:0571-87901964
联络传真:0571-87901955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