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股票(二三四五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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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外地陷入官司纠纷,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华联”)所持长沙银行股票被冻结143万多股,冻结时间为3年。涉事公司直接申请湖南新华联所持冻结股票,而非银行账户或房屋、车辆等不动产,这操作令人有些意外。

湖南新华联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长沙银行10%的股权,仅次于控股股东长沙财政局和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按股票被冻结当天长沙银行的股价计算,被冻结的股票价值1200万余元。

大股东因买卖合同被起诉

据长沙银行披露,公司9月3日收到湖南新华联发的法院财产保全告知书,其所持长沙银行143万多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时间为自8月3日起三年,冻结申请人是太仓申昆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混凝土公司”),冻结原因则是诉前保全。

湖南新华联持有长沙银行8.46%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54%,合计持有长沙银行股份的比例为10.00%,是除了控股股东长沙财政局和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第三大股东。

新华联股票(二三四五股票)

长沙银行。

太仓市法院此前发布的开庭公告显示,湖南新华联与太仓混凝土公司是因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而引发诉讼。

按照冻结之日长沙银行的收盘价计算,太仓混凝土公司申请冻结的股票市值1200万余元,也就是说这起纠纷所涉及的资金为1200万元左右。

诉前谈判或失败

不过,太仓混凝土公司的操作让人有些难以捉摸。诉前保全不久前有先例,即腾讯告老干妈事件。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

对情况紧急的,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的,立即执行。与诉讼保全不一样的是,申请诉前保全时,法院只会进行初步审查,无须判断谁是谁非,只要有理由,保证金足够就会进行裁定。

太仓混凝土公司申请的诉前保全就属于上述情形。令人意外是,该公司并未申请冻结湖南新华联所持冻结股票,而非银行账户或房屋、车辆等不动产,而是直接申请冻结其所持长沙银行股票,或有以此作为筹码,与湖南新华联在进法院之前进行谈判。

从时间线上看,太仓法院于7月17日受理立案,8月3日裁定诉前保全,8月20日此案开庭,9月3日长沙银行官宣,这意味双方的诉前谈判并未成功。目前,诉讼结果仍未公开,谁是谁非不得而知。

新华联在太仓的住宅项目。效果图

官网资料显示,太仓混凝土公司是上海申昆混凝土集团分区后成立的江苏区域的混凝土企业,是太仓区域混凝土行业规模最大的民营企业。

发布于 2022-03-30 0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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