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资管(前海国融金融调查结果)

证券代码:002913证券简称:奥士康公告编号:2019-068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

第一期解锁条件成果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cninfo)宣布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第一期解锁条件成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公告中解锁期的表述呈现过错,现予以更正,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果的阐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以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满意,且本次施行的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与已宣布的鼓励方案无差异。董事会依据公司2018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授权,赞同依照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的相关规矩处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相关事宜。

更正后:

综上所述,董事会以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满意,且本次施行的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与已宣布的鼓励方案无差异。董事会依据公司2018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授权,赞同依照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的相关规矩处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cninfo)和指定信息宣布媒体上刊登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第一期解锁条件成果的公告(更正后)》。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往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宣布的审阅作业,进步信息宣布质量。因为此次更正给出资者带来的不方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阔出资者体谅。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913证券简称:奥士康公告编号:2019-069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第一期解锁条件成果的公告

(更正后)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举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第一期解锁条件成果的方案》,本次114名鼓励目标算计838,131股限制性股票可处理解锁事宜,到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0.57%。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简述及已实行的相关批阅程序

(一)股权鼓励方案简述

1、本次鼓励方案鼓励方式:

本次股权鼓励方案采纳鼓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2、本次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鼓励目标:

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鼓励目标总人数为120人,包含公司董事、高档处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事务)人员。

3、本次鼓励方案初次颁发数量

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股票总数为3,132,414股,占颁发前上市公司总股份的份额为2.17%。

4、本次鼓励方案初次颁发价格

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限制性股票颁发价格为22.02元/股。

5、本次鼓励方案有用期:

本鼓励方案有用期自限制性股票的初次颁发日起至一切限制性股票免除限售或刊出结束之日止,最长不超越4年。

6、本次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限制性股票的免除限售组织:

在免除限售期,公司为满意免除限售条件的鼓励目标处理免除限售事宜,未请求或未满意免除限售条件的鼓励目标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刊出。

本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限制性股票的免除限售期及各期免除限售时刻组织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鼓励方案现已实行的批阅程序

1、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举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及摘要的方案》等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鼓励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显着危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景象宣布了定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的法令定见书》。

2、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4日期间,公司对颁发的鼓励目标的名字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鼓励目标提出的贰言。监事会对本次鼓励方案的鼓励目标名单进行了审阅并对公示状况进行了阐明。

3、2018年5月18日,公司举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及摘要的方案》、《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施行查核处理办法〉的方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有关事项的方案》。公司对内情信息知情人和鼓励目标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生意公司股票的状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情信息知情人和鼓励目标存在使用与本鼓励方案相关的内情信息进行股票生意的行为。

4、2018年6月27日,公司举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方案》等方案,赞同将鼓励人员由132人调整为131人;因施行2017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将限制性股票颁发价格由22.33元/股调整为22.02元/股;并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所触及的股票颁发数量调整为421.75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为84.3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修订稿)》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显着危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景象宣布了定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修订稿)的法令定见书》。

5、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9日期间,公司对调整后的鼓励目标的名字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调整后的鼓励目标提出的贰言。监事会对修订后的鼓励方案的鼓励目标名单进行了审阅并对公示状况进行了阐明。

6、2018年7月16日,公司举行2018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了《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方案》、《关于审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施行查核处理办法(修订稿)〉的方案》、《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有关事项的方案》。公司对内情信息知情人和鼓励目标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修订稿)公告前6个月内生意公司股票的状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情信息知情人和鼓励目标存在使用与本鼓励方案相关的内情信息进行股票生意的行为。

7、2018年7月19日,公司举行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向鼓励目标初次颁发限制性股票的方案》。确认2018年7月19日为颁发日,向契合条件的131名鼓励目标颁发337.4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上述方案宣布了独立定见,监事会对颁发日鼓励目标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宣布了定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颁发事项的法令定见书》。

8、在资金交纳过程中,其间11名鼓励目标邓春梅、周李峰、刘志波、沈文、廖龙君、向腾跃、陈利红、邹永锋、罗志民、雷刚、曾文昌在公司经过颁发限制性股票方案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抛弃认购公司拟向其颁发的限制性股票算计140,260股;还有20名鼓励目标王国安、凌庆春、胡文波、王盼盼、蒋善刚、史燕萍、孙公正、孙益民、李海龙、邓梓、叶腾芳、彭龙华、林小勋、谢松涛、邓新龙、汪英杰、李经虎、张枚芬、米拂晓、文政因个人原因削减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股份数算计101,326股,两者算计削减241,586股限制性股票。因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实践向120名鼓励目标颁发3,132,414股限制性股票。

截止2018年8月16日,公司已收到徐文静、郭宏、唐弘、吴建明等120名鼓励目标交纳的出资款人民币68,975,756.28元,本分世界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于2018年8月21日出具的本分业字(2018)19000号《验资陈述》。

9、2018年9月12日,本次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120名鼓励目标颁发了3,132,414股限制性股票。

10、2018年12月12日,公司举行了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回购刊出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方案》。赞同对已离任的限制性股票鼓励目标龙胜波、汤小平、米拂晓现持有的已获授但没有免除限售的悉数限制性股票算计48,300股进行回购刊出,独立董事对以上方案宣布了清晰赞同的独立定见,监事会宣布了核对定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刊出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部分鼓励股份的法令定见书》。

11、2018年12月21日,公司举行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向鼓励目标颁发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方案》,赞同确认以2018年12月21日为颁发日,向契合条件的2名鼓励目标颁发预留的84.35万股限制性股票,颁发价格为21.0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事项宣布了清晰的赞赞同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预留限制性股票颁发事项的法令定见书》。

12、2018年12月28日,公司举行2018年第四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了《关于回购刊出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方案》。

13、2019年3月6日,公司向鼓励目标颁发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算计向2名鼓励目标颁发了843,500股限制性股票。

14、2019年3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结回购刊出,本次回购刊出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300股,本次回购刊出完结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48,027,914股,改变为147,979,614股。

15、2019年4月22日,公司举行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回购刊出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方案》。赞同对已离任的限制性股票鼓励目标孙益民、谢松涛现持有的已获授但没有免除限售的悉数限制性股票算计20,400股进行回购刊出,独立董事对以上方案宣布了清晰赞同的独立定见,监事会宣布了核对定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刊出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部分鼓励股份的法令定见书》。

16、2019年6月13日,公司举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了《关于回购刊出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方案》。赞同对已离任的限制性股票鼓励目标孙益民、谢松涛现持有的已获授但没有免除限售的悉数限制性股票算计20,400股进行回购刊出。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果的阐明

(一)解锁期状况

依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的规矩,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免除限售期为初次颁发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初次颁发日起24个月内的最终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19年9月12日-2020年9月11日),鼓励目标可请求免除限售鼓励目标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即公司限制性股票将自2019年9月12日起可按规矩份额免除限售。

(二)解锁条件成果状况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具体状况

本次契合解锁条件的鼓励目标算计114人,可请求解锁并上市流转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8,131股,占现在公司总股本份额为0.57%;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第一个解锁期可免除限售的鼓励目标及股票数量如下: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文静先生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将恪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档处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化处理规矩》、《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矩》、《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减持股份施行细则》等相关规矩生意公司股票。

四、董事会薪酬与查核委员会的核对定见

董事会薪酬与查核委员会审阅后以为:本次可解锁鼓励目标资历契合《上市公司股权鼓励处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等相关规矩,除1名鼓励目标因个人原因离任外,本次契合解锁条件的鼓励目标算计114人,该114名鼓励目标在查核年度内个人查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公司契合成绩目标等其他解锁条件,故本次可解锁的鼓励目标的资历合法、有用。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查核委员会赞同为114名鼓励目标第一个解锁期内的838,131股限制性股票处理解锁手续。

五、公司独立董事定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后以为:

“1、公司契合《上市公司股权鼓励处理办法》及公司《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修订稿)》等规矩的施行股权鼓励方案的景象,公司具有施行股权鼓励方案的主体资历,未产生鼓励方案中规矩的不得解锁的景象;

2、本次除1名鼓励目标因个人原因离任,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股份由公司回购刊出外,其他的114名鼓励目标契合《上市公司股权鼓励处理办法》等有关法令、法规规矩的准予施行股权鼓励方案的条件,其主体资历合法、有用;2018年度绩效查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不存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中规矩的不得成为鼓励目标或不能免除限售股份的景象;

3、公司鼓励方案对各鼓励目标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组织(包含确定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背有关法令、法规的规矩,未侵略公司及整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咱们赞同114名鼓励目标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规矩的第一个解锁期内解锁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东方证券资管(前海国融金融调查结果)

六、监事会审阅定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阅后以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意,本次解锁契合《上市公司股权鼓励处理办法》等法令法规和《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矩,鼓励目标的解锁资历合法、有用,赞同公司对114名鼓励目标在第一个解锁期持有的838,13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七、律师出具的法令定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为:公司本次免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同意和授权;本次免除限售满意《鼓励方案(草案修订稿)》规矩的免除限售条件;公司需要就本次免除限售依法实行信息宣布责任;本次免除限售需要向深交所、证券挂号结算组织请求处理相关解锁手续。

八、备检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抉择;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抉择;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定见;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部分第一期免除限售、回购刊出以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改变事宜的法令定见书》。

发布于 2022-03-28 2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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