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雷鸣科化(雷鸣科化王聿超)

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来收到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集团”)转来的《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决书》(皖16破申6号),详细状况如下:

一、破产清算概述

亳州煤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淮矿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依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完成脱困展开的定见》(国发[2016]7号)等规则,亳州煤业部属的刘店煤矿因去产能矿井已关停,导致亳州煤业资不抵债,不能悉数清偿到期债款。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亳州煤业的首要债务人,向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请求亳州煤业进行破产清算。近来,法院受理了亳州煤业破产清算请求。

二、法院裁决的首要内容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决书》(皖16破申6号)裁决内容:“本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则: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而且财物不足以清偿悉数债款或许显着缺少清偿才能的,依照本法规则整理债款。亳州煤业不能清偿到期债款77,221.21万元,且显着缺少偿债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则,裁决如下:

受理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淮北矿业集团亳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请求。

本裁决自即日起收效。”

三、亳州煤业的基本状况

1、公司名称:淮北矿业集团亳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341600688140772G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肖大伦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建立日期:2009年4月16日

7、运营范围:煤炭挖掘(刘店矿)、出售,设备修理,煤矿矿用产品出产、出售(包含矿用支护资料,如无纵筋螺纹钢式树脂锚杆金属杆体、矿用锚索)。(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经相关部分同意后方可展开运营活动)。

8、最近一期财政数据:

到2018年8月31日,亳州煤业总财物145,110,059.56元,负债总额3,076,381,999.46元,所有者权益-2,931,271,939.90元。2018年1-8月份,亳州煤业运营收入0元,净利润-7,115,984.14元(数据未经审计)。

9、亳州煤业的股权结构:

淮矿股份持有亳州煤业80%股权;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持有亳州煤业20%股权。

10、亳州煤业部属的出产矿井仅有刘店煤矿,无其他实质性经运营务。

四、对公司发生的影响

依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完成脱困展开的定见》(国发[2016]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完成脱困展开的施行定见》(皖政[2016]76号)、《省属“三煤一钢”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完成脱困展开施行方案》(皖国资点评[2016]81号)、《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完成脱困展开作业的定见》(发改运转〔2017〕691号)及《2017年煤炭去产能施行方案》等文件的规则,亳州煤业部属的刘店煤矿被列入去产能矿井,并已于2016年末关停。

淮矿股份对亳州煤业应收债务及长时间股权出资,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则,计提了减值预备。本次破产清算是依照《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财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国有财物处置丢失有关财政处理问题的告诉》(财资[2018]1号)文的相关规则的要求进行相应处理。在未来清算的过程中,公司将依据详细处置成果承认损益。估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运营绩形成严重影响。

公司将依据后续发展状况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淮北雷鸣科化(雷鸣科化王聿超)

备检文件

1、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决书》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3日

发布于 2022-05-07 0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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