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内容的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审议状况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举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估计的方案》,赞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部属公司请求银行授信及日常运营需求时为其供给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担任详细安排施行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孙清焕先生根据实践运营需求在法律法规等答应的规模内适度调整各部属公司的担保额度。上述事项现已2021年5月19日举行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赞同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发表于巨潮资讯网(cninfo)上《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估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二)担保发展状况概述

近来,因公司出产运营的需求,公司与部属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显现器材有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及中山市木林森微电子有限公司拟向先域微电子技能有限公司(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先域微”)收购出产设备,签署了《确保合同》,公司为部属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显现器材有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及中山市木林森微电子有限公司向深圳先域微收购出产设备供给担保,最高额连带确保金额为人民币1.56亿元(该额度可循环运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状况

(一)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

2、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442000084545904G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出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路1号1-9幢/11幢一楼/12-15幢

5、法定代表人:皮保清

6、注册资本:248000万元

7、建立日期:2013年12月01日

8、运营规模:进出口贸易;出产、出售: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现器、LED系列产品及其资料、电子产品、灯饰、包装资料、铝合金、不锈钢制品、照明用具;接受城市及路途照明工程施工;食物运营;烟草专卖零售;出售:日用百货、生果、文体用品。

9、股权架构:

10、近一年一期财政状况:

单位:万元

11、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期被执行人

(二)吉安市木林森显现器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吉安市木林森显现器材有限公司

2、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360805MA38NW9771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出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能开发区南塘路288号

5、法定代表人:王喜成

6、注册资本:30000万元

7、建立日期:2019年07月01日

8、运营规模: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现、LED发光系列产品及资料、电子产品、各类照明灯具、灯饰、电子封装资料的出产、出售;以上产品的进出口事务及其国内贸易;节能技能研制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9、股权架构:

注: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吉安市木林森显现器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期被执行人

(三)吉安市木林森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吉安市木林森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2、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360805MA38NW7X7C

5、法定代表人:陈紫阳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

7、建立日期:2019年07月01日

8、运营规模: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现、LED发光系列产品及资料、电子产品、各类照明灯具、灯饰、电子封装资料的出产、出售;照明用具产品的技能开发;照明器材、配件的出产、出售及以上产品的进出口事务及国内贸易;节能技能研制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11、吉安市木林森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期被执行人

(四)中山市木林森微电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山市木林森微电子有限公司

2、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442000MA552KEG62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出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路1号6幢1楼

5、法定代表人:白海艳

6、注册资本:4,900万元

7、建立日期:2020年07月29日

8、运营规模:研制、出产、加工、出售:半导体分立器材、集成电路、电子元器材;货品或技能进出口(国家制止或触及行政批阅的货品和技能进出口在外)。

11、中山市木林森微电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期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甲方(确保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先域微电子技能有限公司(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丙方(被担保人/债款人):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照明器材有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显现器材有限公司及中山市木林森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丙方”)。

2、担保的债款

甲方赞同为乙方与丙方的货品生意事务中接连发生的每笔债款(付款责任)向对应生意的乙方承当连带责任确保。

3、担保方法为连带责任确保

如丙方在货品生意事务中根据乙方、丙两边约好的货款实行期限届满时丙方未能付出货款的,乙方既可以要求甲方或丙方中的任何一方付出货款,或一起要求甲方及丙方付出货款。

4、担保规模

该债款担保的规模为本合同签署时的现已发生的债款余额及本合同签署时及之后将发生的债款,前述债款包含可是不限于货款本金(主债款)、利息、逾期付款发生的各类罚款、违约金、滞纳金及损害赔偿等,但担保的主债款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56亿元,即某一时刻点甲方所担保的丙方(包含丙方中悉数公司)的未归还的主债款累计金额不得超越该数额。

5、债款的改变

乙方及丙方在生意过程中,对相应出售或收购文件等其他文件中设备价款、数量、实行期限(包含付款时刻)的改变,不管是否通过甲方赞同,也不管是否减轻或加剧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均应对改变后的文件发生的债款依照本合同约好承当悉数担保责任,但甲方担保的主债款上限不该超越第三条约好的金额。

6、担保期间

确保期间为每笔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即每笔主债款及其衍生债款(包含可是不限于利息、逾期付款发生的各类罚款、违约金、滞纳金及损害赔偿等)均有其独立的二年的担保期间。

七、合同收效

本合同经甲方及乙方签署盖章之日起于2022年2月15日收效,有效期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状况

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兼并报表规模外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491,442.63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兼并报表净资产份额为39.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触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定败诉而应承当的丢失的状况。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发布于 2022-04-30 02:04:47
收藏
分享
海报
148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