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方式(证券发行方式的划分)
根据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介绍上市(way of introduction)不需要在上市时再发行新股,只是企业股东将本身的旧股申请挂牌买卖,从一定层面来说,便不再涉及融资。
根据港交所规定,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申请上市的证券已在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争取在另一家交易所上市,或为同一交易所的“转板上市”。“分拆上市”,即发行人的证券由一名上市发行人以实物方式,分派给其股东或另一名上市发行人的股东。”换股上市”,即由海外发行人发行证券,以交换一名或多名香港上市发行人的证券,而该等香港发行人的上市地位在海外发行人的证券上市的同时将被撤销。介绍方式上市条件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介绍方式与首次公开招股所适用的条件是一致的,即香港交易所对一家拟上市公司的财务要求、管理层稳定性要求是相同的。同时,拟上市公司同样需要根据“双重存档制度”,由证监会与香港交易所同步审阅上市申请材料。根据《上市规则》,公司采用介绍方式上市的条件如下:
图表信息来源于港交所
介绍形式上市的特别之处介绍上市的特别之处在于拟上市公司的股份已在另一地区或另一板块的交易所上市,故拟上市的股份并非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身份在香港上市。但由于上述公司的股份在介绍上市前并没有在香港交易所交易,故在实际操作上,拟上市公司需要把其股东名册转变到香港交易所进行登记。同时,介绍上市时拟上市公司不会筹集新的资金。根据《上市规则》,公司上市后半年才可以通过配售或发售公司股份以募集资金。
介绍上市与IPO的区别介绍上市
公开发售上市(IPO)
基本概念
股份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获得将其证券在市场挂牌资格
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募集用于企业发展的资金
区别
股份源于原有集团/交易场所内部
仅保荐无承销
上市后6个月后可再融资
新上市后控股股东出售权受限,锁定期为6个月
股份来源于增发
需要保荐和承销
再融资视乎企业需求
上市后有禁售名单,锁定期通常为6个月
优点
有一定数量的公众投资者,审批进度快,口径宽松
通过发行新股来筹资,吸引投资者
缺点
不能集资,前期交易量偏低,股价容易出现异动
审批过程较长,IPO上市成本高
案例
双重上市:蔚来-SW(09866.HK)
分拆上市:碧桂园服务(06098.HK)
换股上市:中国建材(03323.HK)
转板上市:赛迪顾问(02176.HK)
理想汽车-SW(02015.HK)
阿里巴巴-W(09988.HK)
美团-W(03690.HK)
小米集团-W(01810.HK)
新股速递:华新水泥(06655.HK)将于3月28日以介绍方式主板上市华新水泥(06655.HK)(600801.SH) -0.16 (-0.883%) 公布,已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即7.35亿股H股)上市及买卖。上市完成後,所有已发行B股将转换为H股,而H股将以介绍方式於联交所主板上市,将不会涉及发行或出售H股,预期H股将于下周一(28日)上午9时正开始买卖,每手100股。独家保荐人为申万宏源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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