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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东财配资(001225)

2022-04-03 11:04:11 244
admin

公司董事、总经理谢昌贤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运添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邓一新女士确保向本公司供给的信息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发表义务人供给的信息共同。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发表了《关于公司实践操控人、董事、高档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发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谢昌贤先生方案在该公告发表之日起15个买卖日后的6个月内以会集竞价买卖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算计不超越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3%;刘运添先生方案在该公告发表之日起15个买卖日后的6个月内以会集竞价买卖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算计不超越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7%;邓一新女士方案在该公告发表之日起15个买卖日后的6个月内以会集竞价买卖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算计不超越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5%。

到日前,公司收到谢昌贤先生、刘运添先生和邓一新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发展状况的奉告函》。谢昌贤先生、刘运添先生和邓一新女士股份已减持完结,现将有关状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状况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状况

注:本次减持股份均为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本公告中若呈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状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三、其他相关阐明

1、谢昌贤先生、刘运添先生和邓一新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契合《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则》及《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施行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则。

2、谢昌贤先生、刘运添先生和邓一新女士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则实行了预先发表。本次减持与此前发表的意向、许诺及减持方案共同。到本公告日,减持方案已施行结束。

3、本次减持的股东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本次减持的施行不会

导致公司操控权产生改变,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运营产生影响。

四、备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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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昌贤先生、刘运添先生和邓一新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发展状况的奉告函》。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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