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股票」湖州控房价新政:分批销售的商品房 续批价格不得高于前批次

3月12日,浙江省湖州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商品房预售办理有关作业的告诉》,包含调整商品房预售单次申领面积,加强商品房出售价格办理,禁止捂盘惜售行为,标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告诉》对分期请求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含前期已申领和初次申领预售的项目),单次申领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尾期在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一次性申领预售。

对在售项目不予上调存案价格,对分期预售的项目,续批预售价格存案不得高于前批次存案价格。

已获得预售答应的项目,须在10日内一次性推出悉数准售房源和车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分批次出售,禁止捂盘惜售和变相囤积房源等行为。

此外,购房人所交纳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有必要悉数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合同载明的监管专用账户。对未获得预售答应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

本年1月27日,湖州举行2020年度住宅作业会议。会议要求,在2021年住宅作业中,要坚持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执行主体职责,在房价调控上做好房地联动,优质优价;要完善住宅保证办理,摸清底数,加强公租房腾退办理;要提高物业行业办理,展开系列专项查看与整治,完善前期物业投标监管;要强化危旧房管理改造,加大排查力度,加强动态监管;要重视信息化建造,逐渐打造住宅才智办理模式。

「欧派股票」湖州控房价新政:分批销售的商品房 续批价格不得高于前批次

发布于 2023-03-07 17: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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